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法律并没有规定被拆迁安置过渡期最长是多久,因此要看拆迁安置协议当中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
自被征收入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使用之日止,为被征收入的过渡期限。过渡期限按照产权调换房屋设计层数确定,6层以下不得超过18个月,7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回迁过渡期限在补偿协议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如下标准:安置房屋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超过2年;安置房屋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超过3年。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户2000元/月;100平方米以上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户2500元/月。3、以上规定适用于大连市内四区
自被征收入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使用之日止,为被征收入的过渡期限。过渡期限按照产权调换房屋设计层数确定,6层以下不得超过18个月,7层以上18层以下不得超过24个月,19层以上不得超过30个月(均含本数)。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过渡期间为其提供周转用房或者发放临时安置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所以福州市区房屋拆迁过渡费时间从逾期之月起在原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标准为:逾期不满半年的增加25%;逾期满半年不足一年的增加50%;逾期满一年不足二年的增加75%;逾期二年不足三年的增加100%;逾期三年以上的,拆迁人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安置,不予安置的,在原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基础上增加50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