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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3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效果有哪些,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具有...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的效力如下:《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没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书范围做出区分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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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是指行政复议决定发生的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规定为终局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非终局裁决,申请人在法定起诉期限满,尚未起诉的,即发生法律效力。其实整个行政复议的过程也非常的耗时耗力,而且提起行政复议的前提也必须是当事人要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海关作出的某些行政处罚事不合理的。
《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3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复议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具有确定力,即具有不可变更的特性,申请人不得再次就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复议; 第二,具有执行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必须履行复议规定的义务,申请人若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诉讼期间不会停业复议决定的执行; 第三,具有拘束力,复议决定一经生效,就具有不可争辩的权威性,当事人必须无条件按决定的要求拘束自己的行业。除非经行政诉讼或者其他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决定的内容。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呢? 什么是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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