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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集团母公司无需变更。成立集团公司,由母公司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批准,发给《企业集团登记证》。成立集团时,母公司的登记事项没有变更,无需变...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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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强调法人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将自动汇总到公司总部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因此需要谨慎选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二)企业集团章程;(三)企业集团成员法人资格证书;(四)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五)其他相关文件。成立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五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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