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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医药费问题:可以通过交警,强制对方保险公司垫付,或者通过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 ②保险公司能赔20万,如果不够,也能通过法院向对方索取,这...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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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交通肇事起诉状案例,如果是伤害案,将事件发生经过等阐述清楚。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 1962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大洼县人教师 身份证号码:(系事故受害人之妻) 现住:盘锦市***社区电话: 原告:女 1939年11月2日出生汉族大洼县人无业 身份证号码:(系事故受害人之母) 现住:盘锦市*******社区 原告:女 1990年5月4日出生汉族大洼县人 身份证号码:(系事故受害人之女) 现住:盘锦市大洼县 原告:女 1993年5月11日出生汉族大洼县人学生 身份证号码:(系事故受害人之子) 现住:盘锦市*********社区 被告:男 1981年9月25日出生(系肇事车辆驾驶人) 现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村电话:152***被告:辽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电话:138************住所地:盘锦市********村 被告:天安*********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盘锦****公司 负责人:系该公司经理电话: 住所地:盘锦市****区 诉讼请求: 一、以交通肇事罪追究第一被告人刑事责任; 二、判决第一、二被告赔偿四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元。 三、判决第三被告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10年6月27日20时30分许,第一被告驾驶辽L6***号大型专项作业车沿杜田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杜田线21KM+600M处路段时,与前方同方向驾驶两轮电动车的被害人相撞,造成当场死亡、两轮电动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盘锦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盘公(刑)尸检(法医)字(2010)第129号法医学尸体检验书检验意见:证明死因应系头部遭受较大外力作用导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此次事故经盘锦市大洼县交警大队盘公交认字(2010)第0006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无责任。 第一被告作为辽L***号大型专项作业车驾驶人,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第二被告辽宁北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作为本次事故车辆辽L****号大型专项作业车所有人,肇事司机雇主,依法应当承担全额连带赔偿义务。 事故车辆在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机动车保险,事发时处于保险合同履行期。 第三被告作为保险人,对事故损害负有在保额范围内赔偿的义务,特一并列为被告。 现第一被告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此致 大洼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二0一0年月日
刑事案件赔偿和民事案件不同,而且同样是刑事案件,杀人案件与交通肇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问题也不同。首先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不包括精神损失;而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赔偿的死亡赔偿金在故意杀人案件中也不支持,考虑其属于精神抚慰的范畴。如果你亲戚没有需要抚养的人,又无其他物质损失的话,人民法院判给丧葬费是正确的。之所以有这样的差异,是因为被告人首先要对自己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其次才是民事赔偿问题,刑事责任的承担才是刑事被告人付出的最大代价。
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案件起诉,首先,第一步要明确告谁,第二步是拿到证据,第三步是合理要求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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