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子在实践中会存在多种情形,如父母出资、婚前一方付首付等,具体是否为...
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子在实践中会存在多种情形,如父母出资、婚前一方付首付等,具体是否为共同财产,应根据实际情况所对应的法律规定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有三种情况: 1、婚前由一方个人全额出资购买。以一方名义登记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共同财产。 二、婚前购买的房屋,无论哪一方出资购买,以两人名义登记,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房地产以首付款支付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离婚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产权登记方应当赔偿双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0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8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