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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
同居关系中也有共同财产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所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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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即使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也不会受理的,他们事实上已经终止同居关系了,但考虑到将来有可能因同居期间的财产产生争议,你母亲可以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是一般共有关系,你母亲出资的房屋属于你母亲个人所有。
财产原则上是夫妻两人平均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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