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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向当地土管部门举报,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下列情形属于违法征地的情形: 其一、行政...
可向当地土管部门举报,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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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2、给国家或集体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追究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会被追究以下刑事责任: 1、一般会被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2、给国家或集体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则会被追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地条钢”属于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因为它具有产品的基本属性。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而现实中查获的大量“地条钢”,其均是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交换的,因此它理应纳入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范畴之中。而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二十六条分别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因此,对制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地条钢”行为应直接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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