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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强制执行的方式具体如下: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行政强制法强制执行方式还...
对于城管执法权限违反行政强制法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吗,可以的,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城管部门依法有权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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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法行政强制法现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均规定,税务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然后才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管部门可以在职权内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被处罚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执法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强制行为都属于处罚行为。为制止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城管部门有权依法直接实施,无需作出处罚决定。当然,当事人不服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强制执行1。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加罚款;[注意第(一)项是3%而不是3‰。(2)根据法律规定,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例外强制执行。依法不强制执行客观原因。如有经济困难,可暂停或分期缴纳申请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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