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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被吊销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公司被吊销不清算,作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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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不清算,作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被吊销的注销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备案; 2、办理注销登记,发布注销公告; 3、办理税务注销、组织机构注销和公章注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已经被吊销的公司注销需要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去办理。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 2.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应当解散。公司股东应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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