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的是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不是判刑的法律依据。简单的说,就是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2、至于是否构成...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的是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不是判刑的法律依据。简单的说,就是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2、至于是否构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关于刑事拘留的规定,刑事诉讼法不认罪。《刑事诉讼法》第80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犯,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可先行拘留:(1)在准备犯罪、执行犯罪或犯罪后立即发现的;(2)受害者或当场亲眼目睹的人认罪的;(3)在身边或居住地发现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自杀、逃跑或逃跑的;(5)有可能破坏、伪造证据或供词的;(6)无实名、地址、身份不明的;(7)有逃跑、多次犯罪、组织犯罪的重大嫌疑。
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逮捕嫌疑人、被告人的权限划分,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十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应该及时通知家属。根据《拘留所条例》第十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350人已浏览
2,941人已浏览
9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