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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便享有对宅基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宅基地的使用。 2、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宅基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宅基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对于宅基地上的建房,与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受法律的长期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自由行使权利。 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便享有对宅基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宅基地的使用。 2、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宅基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宅基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对于宅基地上的建房,与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受法律的长期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自由行使权利。 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
(一)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用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设个人住宅和与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二)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宅基地使用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地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产生的收益。(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消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失。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售,租赁住宅后,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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