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
1、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2、出租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3、借用借用是出借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借用是一种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 4、互换互换是农民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5、转让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入股是农户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生产,收益按股分红,是一种具有合作性质的流转形式,而不是入股组成公司从事经营。
(一)建设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积极有效进行政策宣传为了稳步推进土地流转,政府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服务。积极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体系,如建立专门的网上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使土地流转双方的供需信息有效进行对接。有条件的地区要尽快建立土地流转的显示大厅,实现土地流转信息实时更新,配备相关的工作人员,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政策咨询、调解流转矛盾纠纷等一系列服务。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采取形式多样的适合农民实际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将有关土地流转的政策、目的等准确无误的讲解给农民,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土地,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为土地流转提供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形成全社会尤其是是广大农民群众认识、理解和参与土地流转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体系,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行为政府应对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尽快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法》,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程序、要求、维权途径等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并对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较为陈旧的条款进行修订,使农村土地流转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同时在法律中要严格限制农村土地流转的用途,保证流转的土地用于农业,避免在流转过程中挪作他用,这也是保证我国耕地面积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坚持自愿、平等、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农民对土地进行有序流转,发展形式多样的适度规模经营,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首次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出现)。依据法律尽快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帮助农民制定合法的合同样本,并且结合当地土地的基本条件和设施情况,政府引导,鼓励农民互利互换,以解决承包地块不集中、不易实行规模化经营的问题。同时要有效禁止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强迫行为,以保护农民权益不受损,保证土地用途不变,确保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三)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要在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积极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把农业生产从家庭分散经营转向适度规模经营。首先,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有效监督和规范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依规而行,使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其次,要加快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同时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有能力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城市人”,改变农民对土地的过度依赖,为土地规模化经营打好基础。 (四)开展多种途径对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培训,提高专业化生产能力对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农业科技培训形势要多样化:政府要加强投入,可以让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做现场指导;可以利用农村夜校,邀请农业专家,进行现场培训,解疑答惑;可以农业科技合作社,有农业科技专家牵头,农民加入,专家指导,农户相互交流,在共同学习中提高农业科技技能;完善农业科技中介的科技培训功能,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加强监管,提高其培训农民科技素养的能力;要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加强国际农业技术的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培训水平等等。通过这些培训形式,就可以提高土地承包经营户的经营管理能力、产品营销及科学决策水平,指导和鼓励承包户创建品牌,开展粮食产后加工、销售,延长产业链,拓展利润空间,使其农业生产专业化能力不断提高。 (五)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我国政府应在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行过程中,重视保护农民的利益,针对农民主动将土地出租或转让出去的情况,政府要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用以保障农民最基本的生计问题,以解决他们的基本生存的后顾之忧;同时,要积极推进农村的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财政要进行相应的资金支持,稳步提高农民医疗报销的比例,提高政府在农民养老金中缴纳的数额,借以提高农民参加医疗和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对于还未开始领取养老金且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民,政府应通过发展当地的第三产业,解决这部分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保证其生活不会因为出让土地而受到影响;可以探索建立农村互帮互助合作社,建立互助基金,当遇到困难时,用互助基金度过困难,解决燃眉之急;有条件的农民,亦可以自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实现自我保障的多元化,提高应对生活意外风险的能力。
1、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土地转包后由受让人继续享受和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转包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转包费。转包需经发包方备案,但不必经发包方同意。 2、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由承包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出租也只需经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后,转包人或者出租人并不退出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不变,由承包方直接向发包方承担义务。 3、互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4、入股 入股,是指将农地量化股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一种流转方式。我国现行法律只是把入股当作“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流转方式之一,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赋予这种法定地位。 5、转让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有偿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个人和单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优先受让权。 6、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承包方为了确保自己或者他人债务的履行,将土地不转移占有而提供相应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变卖或者折价抵偿,从而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1人已浏览
603人已浏览
1,615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