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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土地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内容。土地过户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办理即可。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包括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过户)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三大方面。小编提醒大家,在获得房产使用权后,一定要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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