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其他一般人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也是无非拘禁,那么就不是黑势力。 2、非法...
不一定,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认定有一定的标准,通常犯罪人数众多在三人以上,并且有重要或者固定成员,通常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并且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实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真正的坦白,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于法定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计算,根据《关于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聚集在一起,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地区或者行业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人民,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三人以上,聚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留、敲诈勒索、故意破坏财产、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毒、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聚众砸抢劫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