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无证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
带*号的质量指标委托检验一年2次,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必须每批检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你还怕查啊,你的产品质量肯定有问题哦 各类食品的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消费者与经营者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进行检测、鉴定。双方不能就检测、鉴定达成一致的,由受理投诉或者申诉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或者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最终由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难以检测、鉴定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责任。经营者无法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某种或数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应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企业经营特别强调某种配料、成分的食品而未标示添加量或含量的,属于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当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的不合格产品及检验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样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向负责后处理的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产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办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2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1,621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