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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到社保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2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加付赔偿金; 3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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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这样做: 1、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二、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需要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下为各类证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购买商业险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单位出差的证明,如从单位客户那里获得的证据等; 8、同事的证言等。
公司不交社保处理办法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公司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一直是法律保护的重点,当然如果您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我建议您聘请相关专业律师,请问您签劳动合同了吗?公司是否为您交社保?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护您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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