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不需要经过公安局的签字,但公安机关作为执行机关,必须要知道。《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
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不需要经过公安局的签字,但公安机关作为执行机关,必须要知道。《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局可以取保候审,检察院不批捕。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办案单位认为取保候审后不造成社会危害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如果案件归公安机关管辖,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就行,不需要经过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对于已经被检察院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仍然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或向检察院申请对逮捕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没有逮捕必要的,仍可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3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