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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后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
出生证明应先凭借夫妇身份证,在婴儿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然后在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即可。注意要在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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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应先凭借夫妇身份证,在婴儿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然后在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即可。注意要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时间段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在医院准备生育时,即可到宝宝出生的医疗保健机构(也就是医院)为宝宝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医院都有《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婴儿入户姓名; 2、婴儿亲生父母双方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办理流程 婴儿亲生父母其中一方携带需要提供的材料,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发登记表,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办证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无误。 孩子出生后,医务人员会将出生证送到产妇手中。
1、由医院出具《首次签发登记表》; 2、带好填完的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排队办理即可; 3、新生儿家属核对电脑上信息无误后,签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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