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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影响:当事人的子女,户口只能在当事人及配偶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与其他户内成员的户籍,是无关的。一,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的证件...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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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无关的: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如果当事人的父母户口本上无其他子女的,在符合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迁入政策(主要是年龄),并且当事人户口所在地集体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母亲的户口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本人户口所在地及母亲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成年、未婚且未就业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随迁至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未成年的,需要与监护人一起迁移); 3、当事人具体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儿童户口可以到母亲户口所在地上学。根据《教育法》,外国户口的儿童有权依法平等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当提供入学机会。外国户口也可以上学,但可能会影响学校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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