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4、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分为: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3、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方解除;4、劳动者有过错,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单方解除;5、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6、用人单位经济裁员;7、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丧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主体资格。针对劳动合同终止的不同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不同的法律效力。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经济补偿。罗浩律师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应明确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避免后期劳动争议,无法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