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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到一审法院开庭,符合法律规定,方便刑事案件的审理,无需押送犯罪嫌疑人到二审法院,减少不安全因素,也便于犯罪嫌疑人的衣食...
1、二审判决做出时即生效,这没问题。 2、二审法院通知你再开听证会:有可能是有当事人申请再审、或是二审法院或上级法院认为已经生效的二审判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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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案件的开庭次数,无法准确判断。这要根据案件的审理程序,或者是否需要延期审理等情形去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第二百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不一定,有一些人会转到区所,这类人在区法院开庭;如果是刑事拘留,很可能涉嫌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尽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所有跟这个案件相关的问题你需要请律师去办案单位了解情况,或者家属自己去打听,网上是查不到答案的,因为任何案件都没有唯一答案、没有死规定。
作为刑事案件,二审时发回重审的情况一般是由于案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严重违法,二审阶段无法查清,需要重新审判;发回后,就又变成了一审程序;既然已变回一审程序,就不存在“上诉不加刑”的情况了,也就是说,如果重新取证后,认为被告人原判决量刑过轻,是可以加刑的;当然,被告人可就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再次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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