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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
办理时间和费用: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办理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或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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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查询:12333在线查询:成都社保查询网:https://chengdu.chashebao.com/办理流程: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和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院总结等材料,每月1-10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办理流程:第一次发生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本人书面申请,公司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同意就医,出院后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线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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