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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具有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为未取得旅游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提供散客客运服务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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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局对旅行社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提供处罚的证据,若处罚数额较大时须进行听证程序。针对你所陈述的情况,显然旅游局处罚旅行社的理由不充分、证据不足,你单位可以在收到3万元的罚款后60天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对一审不服,可以收到一审判决书15日内提出上诉。
关于旅游行政处罚的回答为为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行政处罚的实施和监督,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实施旅游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旅游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暂停或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五)责令停业整顿; (六)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未取得等级而擅自使用等级标识、称谓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已取得相应等级,但使用等级标识、称谓不实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降低或者取消所评定的等级。(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船舶承担旅游运输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旅游客运车辆、船舶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罚。(三)强制、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旅行社及导游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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