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医疗机构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无须通...
如果医疗机构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无须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很好地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特别是对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二)医护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错引起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3)医疗错误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有失职行为和技术过失,但没有给患者带来死亡、残疾或组织器官损伤造成功能障碍的不良结果。分为严重错误和一般错误。
如果医疗机构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无须通过鉴定就可以认定其行为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如果医疗机构没有上述情形,不经过鉴定不能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此时没有鉴定意见,根据已有证据,法院不能直接认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就应当要求患者参加鉴定,并向其释明拒绝鉴定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如果患者本身不配合导致鉴定无法实施,而法院根据其他证据,无法对案件事实,即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作出判断时,就可以判决由拒绝配合鉴定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因医疗事故出现纠纷的,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也可考虑先提起相关诉讼,后由法院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事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