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
首先应确定质量是否合格,若双方对此有重大分歧,应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部门予以鉴定。①对于质量经检验合格的,一些细小的房屋质量问题,可按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双方协商处理以及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出现房屋质量纠纷时,当事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若是开发商违反了合同中的内容,或者其有欺诈行为,那么当事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