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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没收任何东西怎么办

2021-12-30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实施暂扣物品措施时,现场应当有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暂扣物品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进行现场清点,制作类似的暂扣物品通知书,说明暂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由当事人在暂扣物品通知书上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字,应当说明拒绝的原因或者其他证人。当事人在规定的日期缴纳罚款后,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退还扣押的物品或者金钱。《行政处罚法》还规定,除依法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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