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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
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而条件不同。协议离婚,只需要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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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完全自愿;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
1、结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2、实质要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必须一夫一妻制。 3、形式条件:结婚行为是形式条件,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方可有效。
根据军人离婚的具体情况不同,军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同的。具体来说,军人离婚的条件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是非军人,军人提出离婚:配偶是非军人,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配偶是非军人,配偶提出离婚:配偶是非军人,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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