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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遗嘱人应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处受理; 4.公证人员对遗嘱进行审查; 5.公证人员批准出证; 6.领取公证书。 【相关延伸】 问:公证遗嘱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公证遗嘱需要带以下这些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遗嘱; 3、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 4、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公证的遗嘱效力是最高的。 遗嘱公证的流程有: 1、立遗嘱人本人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 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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