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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至于小孩抚养权问题可以争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再婚之后,你想再生育子女,属于三孩,需要实现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申请开具三孩准生证。才可以合法生育三孩子女。例如:《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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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和子女的年龄大小无关): 1,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每对夫妻只能生育两个子女(继子女,也是子女的范围); 2,男方已经有三个子女的,不管年龄如何,都是不能再生育的,否则属于超生,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四岁小孩意见不会予以考虑。(2)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关键是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你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到男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离开户口所在地,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则到现在实际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3、四岁的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从考虑孩子的实际权益及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即谁抚养孩子更利于孩子的成长就判给谁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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