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郑州交公积金可以在洛阳办理贷款。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河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提到,夫妻双方在省中心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郑州市购买第一套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2月3日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洛管委会〔2016〕4号)》。自2016年3月1日起,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以下方法核定:一、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核定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取其中最低值。(一)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50%;(二)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6<缴存时间≤12缴存时间系数为0.7;12<缴存时间≤24缴存时间系数为1.0;24<缴存时间≤36缴存时间系数为1.1;36<缴存时间≤48缴存时间系数为1.2;48<缴存时间≤60缴存时间系数为1.5;60<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认定以账户设立之日起正常汇缴的账户余额为准。三、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按15万元核定;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按10万元核定。四、可申请贷款额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五、可申请贷款额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一、郑州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70万。借款人夫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独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45万元的借款人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独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35万元。二、贷款金额和计算方法: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1)购买家庭第一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为期待住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买的住房总价格的70%,购买的住房为二手住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买的住房总价格的60%。(2)家庭已有住宅(包括借款人和配偶拥有所有权,是购买者的房地产,下同),购买家庭的第二住宅(包括库存住宅、贷款),使用住宅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买住宅总价格的40%,暂时不向购买第三套以上住宅的家庭提供住宅公积金贷款。(3)贷款金额不超过原购房总价格的70%和房地产评价总价格的60%,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馀额限制(4)借款人单方面在郑州市级支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夫妇双方在郑州市级支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上街分中心,县(市)管理部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
洛阳市已经开放了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所以是可以使用其他地区公积金贷款买房,也是可以使用铁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已经《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5〕48号)、省住建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金管〔2015〕15号)文件精神及《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为加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风险的防控和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办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一条贷款申请对象现户籍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到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洛阳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第二条贷款条件申请异地贷款的缴存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二)借款人家庭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对家庭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三)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四)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和洛阳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同意按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贷款担保。(六)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第二章贷款资料第三条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3份)及最近六个月缴存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第四条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管部门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房屋信息证明。第五条《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或洛阳市《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及资料的通知》中规定和要求的贷款资料。第三章贷款办理流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按照以下业务流程办理:1.开具证明。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规定的证明材料。2.提出申请。借款人持证明材料到的贷款中心、东城营业部(二手房)、各县(市)区管理部提出异地贷款申请,贷款中心、东城营业部、各县(市)区管理部接受职工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办理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3.申请受理。借款人向贷款中心、东城营业部、各县(市)区管理部提交贷款资料,业务办理人员为异地贷款职工登记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进行标识。4.贷款发放。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将结果反馈借款人和缴存地管理中心。在担保公司办妥(预)抵押登记手续并出具声明后发放贷款。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七条异地贷款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执行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第八条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