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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税款罪会计的处罚,财务部会计有没有责任呢?

2022-07-08
逃税,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刑法虽没有规定要求特定目的,但从其对客观行为的表述及逃税罪的性质来看,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出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的目的。过失行为导致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成立本罪。如果会计人员作为扣缴义务人,受单位领导指使,构成共同犯罪。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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