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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
女方起诉离婚,未出生的孩子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孩子出生之后,父亲应按月支付抚养费用,这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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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梁XX,男,汉族,X年X月X日,住址;................ 被告;李XX,女,汉族,X年X月X日,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及出走时给李xx打的XX钱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理由;原被告关系原为夫妻关系,因无辜出走数次,现已再婚,由于物价和学习费用生活费用增加,现提出每月给予女儿每月xxx元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请求。 事实;原因写清楚,出走的几次写清楚,找了几次,花了多少钱写清楚,给李XX打了多少钱一并退还,,,,,,,,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梁XX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这是有关抚养费的相关司法解释,希望有帮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候,子女的监护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监护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或家庭环境等因素。如果一方因各种原因无法照顾好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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