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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需要有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我免费大致为您计算一下,指导您对赔偿款做出要求。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障碍鉴定:交通事故障碍鉴定是根据有资格的障碍鉴定机构客观检查,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障碍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残疾鉴定机构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也可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在二十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经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期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鉴定结果确定后,必须发行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鉴定人签字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申请复检,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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