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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
关于苏州生育津贴津贴标准如下: 一般女职工生育可凭生育保险领到两笔钱。一笔是一次性的 ,正常2500块大洋,晚育(24岁以后)3000块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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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参保人员怀孕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用人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必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到街道或社区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经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 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沧浪区、平江区、金昌区、高新区、吴中区、襄城区的参保人员,是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沧浪区、平江区、金昌区的办理地点为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街道(镇)。 2、女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医疗证)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设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三、女参保人员生育时,持本人就医证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通知书》,并提交本人签字确认。对于自费项目或特殊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问、伙食费、出生证明等)。),只有在医院书面通知并征得我同意后才能使用。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和特殊服务费,其余符合要求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 4、女参保人员在产后费用结算后6个月内,持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证明,填写《苏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营养补贴申请表》,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申请手续。经社会保障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算表》。参保人员选择网上支付的,申请金额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人填写的工行卡账户;如果选择常驻银行支付,我将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机构指定窗口领取。 5、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次月内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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