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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应当由原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实践中,如果由债权受让人履行通知义务时,债务人为了确...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是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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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应当由原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实践中,如果由债权受让人履行通知义务时,债务人为了确认债权转让的真实性,还需要付出审查转让的真实性的额外劳动,增加了债务人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受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有权拒绝。债权转让通知书应当由原债权人,即债权转让人发出,因此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一定要确保债权人已经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除受让人同意外,不得撤销债权转让通知。 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1)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在转让债权前到期或同时到期; (2)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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