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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能转让。小产权房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和环节批准在租赁土地或者非法占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所有权证,不能办理产权转让...
抵押后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但是需要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房屋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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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的房产过户后买卖,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不是按继承人取得该房产时间),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不满2年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论是否满2年都要收5.6%营业税
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买卖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有关部门应当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房地产进行核实和现场评估;4、房地产买卖双方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过户证明。
1、农村房屋买卖,只能发生于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也就是说购买者必须是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一员,且卖房者不能以“一户一宅”的名义再次申请宅基地。 2、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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