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要从事实上来判断。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
一、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质押流程:1。明确可申请股权质押的企业类型;2。填写表格等材料,设立股权质押申请表等表格:提交许可证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质权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和证书。3、提交现场材料;4。收到股权质押通知书,接受后收到股权质押通知书。登记申请材料受理后,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的照片窗口领取股权质押通知书。
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要从事实上来判断。 首先,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像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方式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中进行考察。 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时,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
股权质押后,实现股权质权的方式:股权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拍卖和变卖。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664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