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申请强制执行后不能再申请撤诉。原因在于到申请强制执行阶段,意味着案件已经审理完成并且法律文书已经生效,此阶段不可能再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在案件判决之前都是可以申请撤诉的。
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说明案件已审理结束,相关法律文书已生效,不再涉及撤诉,若是有异议,可以走审判监督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