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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拿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去所在地的户籍部门进行户口的登记即可,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户口方面和婚生子女是一样的,没有特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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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婴儿出生后需要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女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男方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等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益。正常合法出生以及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的婴儿、弃婴,都应当及时予以办理户口登记。第二十二条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第二十三条公民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时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中一方是军人的,军人一方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结婚证》。第二十四条非婚生子女,提交下列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第二十五条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提交下列材料,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离婚证》;(四)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根据你的陈述,你到计生部门交社会抚养费(俗称罚款)后,拿到收据和孩子的出生证明就可以到派出所上户口了,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根据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1000元至3000元的社会抚养费;再生育子女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首先应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然后带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女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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