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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房子是历史遗留的,原来没有档你们家门,现在档了只能协商,起诉没有胜算。2、如果你们家只能或者必须的在老房子那通行的,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
房子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使用权限。但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限已经届满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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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子女继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2、婚后所购房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前已还清贷款的,双方平均分割此财产;未还清的,就已付款相对应的部分平均分割,分得房产所有权一方承担还清下剩贷款的责任,你父母的款项应视为你们的共同债务,应首先从共同财产中返还; 3、拆迁房的所有权应归其父母,但安置的面积中考虑到你和你老公作为安置人口数的因素,应折算成钱作为你们婚后取得的共同收入,双方平均分割,婚后发生的公积金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此房用了你老公的公积金,你可要求退还一半归你所有; 4、离婚时如房子的所有权归你,你应补偿其应得的一半房款,但产权证是否办在你女儿的名下,完全是你个人的权利,他无权干涉。如果他不要求你向他支付他应分得的房产款,而是要求将其应分得的房产面积的产权登记在女儿名下则是可以的; 4、对婚前房产除非你能证明其父母向其付了租金,否则你要求得租金难获得支持。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屋并,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3、夫妻双方婚前以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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