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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一...
首先学校是无权直接开除学生,停课等方式剥夺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当然有资格拒绝。学校和家长的共同目标都是“以为为了孩子”,既然抱着这样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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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学校呵教育局投诉,要求赔偿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户籍居住、住院情况、家庭情况等确定。
首先,人事部门只是用人单位一个职能部门,包括您的上司也没有权利直接劝退您。所以,如果对方要辞退您,您要对方拿出辞退的理由和书面制度,否则,对方主张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其次,关于用人单位制度,原则都是需要在员工入职时进行专门告知或者培训的,如果当时没有告知员工具体惩罚或奖惩制度,随意进行扣帽子或者定性是没有任何道理,法律也不会支持的。绩效考核文件如果没有告知员工,那么用人单位也是无权作出辞退的; 再次,您在此事上不能主动辞职,否则,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您与用人单位签了五年合同,如果单位最终辞退,那么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主张五月个的经济补偿金。档案问题到时可以暂时放到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总之,目前,您要收集都自己有利的证据,如果对方不予同意,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等都可以作为证明);2、对方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录音或者说明;4、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造成人身侵权的第三人追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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