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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孩子,每年仍然可以领取一定的独生子女奖励,父母60岁以后每月可以领取8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计划生育法》草案删...
独生子女的新政策如下:在国家提倡夫妇生孩子期间,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国家发行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妇,根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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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独生子女政策规定: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将女方生育假延长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子女和家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第二条 户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优惠待遇。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以下途径支付:(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奖励按有关规定支付;(二)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在经营成本中支付;(三)夫妻一方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无用人单位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四)以上三种情况以外的夫妻,其独生子女父母金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支付。
独生子女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这意味着此前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将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高,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如果你符合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条件,街道办事处应当给予办理,而不应以”父母没有工作“为由不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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