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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1、租赁物条款。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物的一部...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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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租赁人将租赁物品交付给租赁人使用、收益、租赁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修理等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租赁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违约责任; 10.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11.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交纳租金并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呢?为使承租双方的权益均得到有效保护,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的条款。应明确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位置、类别、结构、面积等,必要时,应附图。 2、租金条款。应明确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 3、租期条款。通常应明确租赁始期和终期。如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则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房屋,但收回房屋前应给承租人一定宽限期让其找房搬迁或腾让部分房屋。 4、押金条款。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何种情况时出租人有权扣除或没收押金。 5、房屋使用、养护条款。应明确房屋用途和双方当事人的维修保养义务,如未约定则出租人负有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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