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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
1、商标法对于商标续展没有限制规定,即对商标续展没有次数限制。 2、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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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期限: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也就是说,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期满前的六个月一般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由叫续展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除缴纳续展注册申请费外还应按规定缴纳迟延费。
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2、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有6个月的宽展期。 3、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4、申请续展注册商标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5、应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事务所制作;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申请人提供; (3)公司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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