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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对象:交易对象的合法权益.商品交易市场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制买卖商品、强制服务或强制服务,是情节严重的行为。3、...
认定强迫交易罪: 造成受害人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的; (四)强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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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是如何认定的?强迫交易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认定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2、多次强迫父易的;3、社会影响恶劣的;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强迫交易罪的“交易中”之条件的认定本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没有这种交易存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劫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是抢劫行为,而不构成强迫交易罪。一罪与数罪的认定强迫交易罪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的暴力可能致人伤亡。如果致人伤亡的,尽管在强迫交易罪与伤害(包括故意与过失)、杀人(故意与过失)罪之间有牵连关系,但是不应当以牵连犯处罚原则处理,而应当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理由主要在于,强迫交易罪的法定罪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法定刑期是较低的,可见其中没有包含牵连他罪并以一罪处断的刑期,也就是说,如果遇到牵连犯他罪而以强迫交易处罚时,其三年的最高刑吸收不了他罪之刑,因而如以一罪处断将罚不消罪、依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对此种情况作数罪并罚处理
强制交易是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是仙剑。因此,为了避免过度打击,违法行为规定强制商品交易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一是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第二,多次强制交易;第四,对受害者和家庭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五,强制交易严重扰乱市场严重扰乱市场;六、二是以上共同实施强制交易的行为人,以轻微威胁手段强制买卖;另外,截至利润有限,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视为犯罪。
强迫交易罪认定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 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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