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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证的对象必须是已经举行结婚仪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登记手续的男女;补办结婚证的对象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在婚姻登记机关...
补办结婚证的主要信息与原证没有区别,只有办理结婚证的日期以当事人补办日期为准。补办结婚证的材料可参考以下内容: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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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的结婚证与原结婚证不同。主要区别是登记日期变成补办日期,但补办的结婚证与原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或者损坏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本省居民可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补办结婚登记是因为双方已经同居。虽然符合结婚条件,但未登记结婚,未领取结婚证。同居后,因各种需要到婚姻登记中心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的结婚登记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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