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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解答您的疑问。 首先,你们之间需要有证据来证明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也就是欠条,如果没有欠条,要积极搜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 其次,如...
你有没有转账记录,借了多少的钱, 对方有工作没有,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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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借据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你知道对方不还款之日开始计算,但最长保护期间是20年。 没有区别,只是说法不一样。借据和借条,均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债务人偿清借款后,债权人一般应将借条交还债务人或当面撕毁,以此消灭借条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 借据从发文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在借他人或单位的钱物时向对方所写的借据或借条;另一类是单位向个人或其它单位借钱物时所写的一种凭证性借据。 “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对借据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的相关介绍,小编提醒大家,想让一个借据具有法律效力,得到法院的支持,必须具备上述的几点内容,我们必须在借据中予以明确,比如利息以及逾期利息的问题,否则将来发生纠纷的话,让自己陷入不利境地。
搜集对方借款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关键是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没有借条也可以写收条,收条一般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标题部分只写“收条”二字即可;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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