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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同性质的企业,特别是股东与企业的责任规则完全不同。2、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利润分配方式以及比例,有限责任公...
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1、合伙协议绝对不能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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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具有很强的人合性,设立合伙企业要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人可以约定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也可以约定平均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的,则要在法定情形出现的情况下才可退伙。
公司注销时,如果未分配利润还有余额,由于未分配利润部份属企业税后利润,不属于个人所得,当还得再分配给各股东时,应该还有红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注销的税务处理: 1、清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企业所得税率清算所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费用; 2、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各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清算净利润*提股比例清算净利润=清算所得-清算企业所得税。 应缴的全部个人所得税如下: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未分配利润=清算净利润+清算前未分配利润;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提股比例。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合同一年一签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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