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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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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财产保全,指的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或者在离婚诉讼中,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向法院申请对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措施的一种行为。 2、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复议指什么的解答如下,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诉讼保全申请书申请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民族____籍贯____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_____住址_________被申请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民族____籍贯____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____住址_________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_________,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保证本案的审理和执行,特申请能给与财产保全,申请理由如下:1.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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