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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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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如需从武汉迁往A地,首先需要达到A地的户口接收条件。当地会有各种接纳户口的各种政策,满足其中一条,便可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向A地申请户口迁入,审批通过后,得到《准予迁入证明》 凭户口原件和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得到《户口迁移证》,同时户口会被注销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而且由于落户地的不同,具体办理程序也略有差别。因此建议公民在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时,查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的有关信息。
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武汉市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需同时满足面积和总价两个条件。 购买住房,武汉市东西湖区户口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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